簡體字”,自然是對“繁體字”而言。
有不少人,這其中包括臺灣人、香港人、海外華人,甚至大陸人,都以為簡體字是 共 產 黨 的發明創造。更有甚者,說簡體字是郭沫若等人胡編亂造的。
前不久,有人在此發了一個“掃盲貼”。我也效法此人,給大家發一個真正的“掃盲貼”。因為在看這篇文章之前,我也是“盲”。看過此文,才知道簡體字與繁體字的真正起源於來歷。
下面是我节选轉載的部分文字,請大家耐心閱讀。我們拋開意識形態與反對聲音,但從瞭解歷史、增長知識的角度去看它。
另,如果文中有錯,請指正。但,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這網上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跳出來攻擊簡體字,“簡體字是共產黨的發明”啦丶“共產黨強迫大家使用簡體字”啦丶“簡體字破壞中國文化啦”丶“簡體字破壞漢字結構”啦,他們這些貽笑大方的攻擊洽洽暴露了他們對簡化字丶甚至是繁體字的無知。
海外有人把簡化漢字當成共產黨的專利,未免太抬舉了共產黨。實際上,漢字簡化在國民黨當 政之前就一直在不斷發展,即使是國民黨政府,當初也試圖推行簡化字,只是由於沒有後來共產黨政府的號召力而半途而廢。至於後來國民黨出於“凡共產黨支持的 我們就反對”的政治目的,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反對丶攻擊丶譭謗簡體字,在臺灣及海外遺毒至今,甚至於多年前《世界日報》還長篇登載《簡化字就是紅衛 兵》這種貽笑大方的文章,這是非常令人遺憾的。共產黨對漢字簡化的主要功績,就是把以前主要存在於知識界和民間的漢字簡化字化為國家政策,積極推行,並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大陸上推出簡體字大概是在1956年之後的一段時間。從勞動量上分析,寫起信作起文來,寫簡字的速度確實是比寫繁體要快得多。所以簡體字在大陸的推而廣之,並沒有什麼人抱怨和抵制。但臺灣方面的"正統派"卻常常斥簡體字為不倫不類,有違祖宗之法而不能接受。對於這一點,我是不以為然的。簡體字的始作俑者,正是當年的國民政府。可惜的是國民政府早已把此事“忘”得個一乾二淨。
簡體字的主要參考來源是王羲之的正草十七帖。年齡也在1500年左右。也有部分從宋朝徽宗的行草千字文"天地玄皇,宇宙洪荒"中衍出。雖晚了近500年, 但於今日來說,也是古董文物得可以。所以實在來說,簡體字並非是共產革命的產物,而是我們祖宗的寶貝遺產。我曾有幸與幾位來自臺灣,國學根底很深的老先生 聊過簡體字的問題。對於簡體字主要源於草書這一點,他們是知道得很清楚。他們認寫絕大部分的簡體字,也非難事,因為那本身就是正草的寫法。
反對漢字簡化的一個理由,是繁體字符合漢字造字規則,雖然難寫,卻要比簡體字容易認。其實漢字演變到楷書,不管繁、簡,都已是面目全非了,真想知道一個字 的由來,至少也必須懂得小篆甚至甲骨文,而教兒童認字的小學教師,哪會有這樣的功力?即使有水準高超的小學老師,能把某個字為何這麼寫講得頭頭是道,又豈 是小學生能領會得了的?用繁體字的各位平心靜氣地想想,自己當初認字時有多少字是通過瞭解字源才記下的?恐怕絕大部分字都是靠死記硬背記下的吧?既然都是 死記硬背,當然是筆劃較簡單的簡體字好記好認好寫。
有一些簡體字,本來是古字,比繁體字更符合造字規則,我舉兩個例子。
先說“众(眾)”字。簡體的寫法是三個人迭一塊,這是“众”字的最原始的寫法,甲骨文就已經這麼寫了,就是《周語》所謂:“人三為众。” 非常地好認好解釋。可是繁體字的“眾”字,有多少人知道它為什麼那麼寫?原來它的下部,實際上也是三個“人”,只不過變了樣了,不說還不容易看出來;而上 部呢,根本就是寫錯了,本來的寫法應該是一個橫著的“目”,《說文》解釋說:“目,眾意。”我琢磨它的意思,大概這個“目”應該是“綱舉目張”的“目”, 也就是網孔。網孔密密麻麻的,確實是“眾意”。既然“三人,众意”,“目”也是“眾意”,未免重複累贅,去掉這個含義不明顯而且寫錯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人,不是很好嗎?
再來看“从(從)”字。簡體的寫法是兩個“人”字並在一起,這也是“从”的最古老寫法,也見於甲骨文,取“兩人相从”之意。繁體的“從”可就不太好解釋了,它的右上角,是兩個“人”,保留了“从”的最初寫法,可是其他部分呢?我們對照小篆,才發現這個字也是寫錯了,它的雙人旁和右下角應該合在一塊,成為一個表示行走的偏旁,這大概是在小篆的時候才添上去的,楷書再把它割成兩半,可就有點莫名其妙了。
類似這樣的簡體字還不少,比如“尘(塵)”、“礼(禮)”、“云(雲)”、“电(電)”、“须(須)”、“处(處)”等等,不一一解釋了。
簡化的“国(國)”字也絕對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謅,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間通行了,是最通行的寫法,而且還流傳到了國外,日本、韓國也都這麼寫。
簡化字從來不是某幾個人的自創,文字改革委員會在確定簡化字時,遵循一條總原則:“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來或民間的寫法,不自創。
簡化字歷史
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採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他筆劃多的字也簡化。
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劃案》,得到陸基、黎邐酢顦溥_的連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一個具體方案,主張把過去只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為正體字應用於一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產生依據,影響深遠。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複、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佈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匯》,收入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
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 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採用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雖然 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佈的第一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 字)”邉印?
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草書。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一半本自草書,一半來自俗體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
抗日戰爭爆發,簡體字仍繼續推行,而主要在共產黨統治區繼續發展。共產黨奪取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減少為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為54個。
1956年1月28日, 《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佈,在全國推行。以後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 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 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常用字,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 準。
無盡意 書到今生讀已遲
未庸俗過不怕凋淡
Monday, April 28, 2008
甚麼是LGBTQ...
LGBTQ是由一些性小眾類別的英文名稱頭字母組成,LGBTQ并非一個“固定”的組合,他們還可以融合更多類別的性小眾群體,如可加上A代表支持同性戀 者(或擴展到其他性小眾)的直人聯盟;或者分解成一些subgroups,如LGB等——這些變化都根據特定社會文化、歷史背景及政治運動上的需要而不斷變 更中。
以下是我對不同類別性小眾的一些理解,希望不了解的人可以有初步認識,同時歡迎專家們來討論、指正。強點一點,以下的身份并非完全獨立,而是可以有多重身份的存在。
L:lesbian:女同性戀者或女同志。指自我性別認同為女性、其愛/情/欲/性的對象為女性的人。
G:gay:男同性戀或男同志。指自我性別認同為男性、其愛/情/欲/性的對象為男性的人。
B:bisexual:雙性戀者。指其愛/情/欲/性的對象 可以是女人也可以是男人。須要注意的是雙性戀者不等於同一時間愛上女人和男人的人;相對地,雙性戀者是這次愛上某個性別的人,而下一次有可能愛上另一種性別的人 ——即其性傾向是流動的,并不固定。有某一研究顯示,雙性戀者的專一程度均高於異、同性戀者。相對單性戀(monosexual)——即絕對的同性戀和絕 對的異性戀,bisexual的現身是對情欲一元化的一種挑戰,她/他們展示了性傾向也可以是多元的,擴寬了情欲的光譜。
P:pansexual:多性戀者。這是個比較新的概念,既 是雙性戀的一種“延伸”,也是對跨性別(見下一項解釋)現身的一種重視。多性戀者,即其不會考慮愛/情/欲/性的對象的性別。那為甚麼已經有了雙性戀還要 強調一個“多”性戀呢?因為性別(無論sex或gender)并非二元,女和男之間或之外還客觀地存在更多樣化的性別種類,跨性別就是一個例子。所以可 以說多性戀的情欲對象更廣,一般來說包括了女、男、跨性別,等。
T:transgender:跨性別。跨性別是一個較“籠統”的講法,可以分為一些更細的subgroups,而這些subgroups之間可以聯系,也可以獨立出來。一般來說跨性別指自我性別認同跟出生性別不同或部分不同的人。
通過跨性別的種類能更好認識跨性別這個大群體:
transexual:變性人。指希望或正在或已經通過激素、手術等方式變為跟原生性別不同性別的人。
其包括ftm和mtf:
ftm:female to male:女變男者。
mtf:male to female:男變女者。
還有更radical一點的mtm和ftf:如mtm,他們認為自己的靈魂是男性,不過出生時以一個女性的身體裝載著男性的靈魂,而通過變性能讓他們的心、身合一。(ftf同理)
CD:cross dressed:易服者。喜歡以跟原生性別不同的性別的衣著打扮、裝扮自己,她/他們通常都認同自己的原生性別,但因為社會對性別角色的規限和制約,常常讓她/他們不能隨心打扮自己,或只能非公開化地進行這些裝扮。CD跟性傾向沒有必然的聯系,而根據統計男性的CD多為異性戀者。
transvestite: 易服癖。這是一個心理學上的名詞,被病理化,指只能通過穿著異性服裝而達到性興奮的人。定義上,transvestite和CD或transexual都 是不同的,而因為transvetite的污名化和病理化,已經幾乎不會用這詞來形容transgender或CD,大家應該逐漸形成這共識,尊重別人 的身份認同。transvestite也多為異性戀者。
drag king/drag queen:扮裝皇帝/扮裝皇后。通常指表演上的需要而在舞臺上裝扮成跟自己生理性別不同的性別角色。與CD的區別是,CD側重在生活層面上的打扮,而drag king/queen則側重在表演方面。中國戲劇里的反串也可以歸入此范疇。
另外,雖然於跨性別(transgender)可以有以上的一些分類,但一個人也可以自我認同為跨性別而不再歸類到某個subgroup里。很明顯,跨性別的存在,大大地拉闊了性別光譜。
再者,有的transexual不想被歸為transgender的保護傘下,於是我們會有LGB“TT”。
但有時候,“TT”里面的一個T也可以指two-spirit。
two-spirit:雙靈。這個名詞在華人社會甚至說亞洲社會也極少見,因為這是源自於美洲的原居民的傳統風俗文化,所以一般來說只適用於有那種文化背景的社會。
歐洲人侵略美洲大陸,除了種族屠殺的惡行外,最令人心痛的是對當地的文化侵略,以基督教為武器大肆灌輸基督教義給原居民,讓他們的傳統文化急速流失。其實,在美洲大陸的 原居民中,傳統的性別不只兩種,除了女、男外,還有第三種性別的人,而這些人的地位、特別是在該部落的宗教地位是高於女、男兩性的,她/他們憑著自身獨特 的經歷和感悟,在很多宗教儀式中都擔當著主持、與神溝通、祭祀等重要角色。這種擁有第三種性別的人,我們統稱為two-spirit。有趣的是,two- spirit不是由別人如父母或醫師來決定,而是由本人來決定,如該人某晚作了一個夢覺得自己被暗示是擁有two-spirit的性別,那么該人就可以宣 稱自己為two-spirit。通常,生理性別是男性的two-spirit會作女性化打扮,生理性別是女性的則作男性化打扮,而她/他們的伴侶的性別也 沒有確定,可以男可以女也可以同是two-spirit。
可惜,基督文化的入侵,讓這些傳統被大大壓制、毀滅。而由于後來殖民者對原居民所作的罪行有所反省,原居民也越來越被重視,two-spirit也逐漸現身社會。
intersex:陰陽人/雌雄同體者。指出生性別不能按傳 統的定義分別出女或男,通常是出生時同時具備男女的生殖器官,或生殖器官不明顯既沒有女性器官也沒有男性的。intersex的存在證明了生理性別 (sex)也是多元并非只有女男兩種性別。直到現在,很多醫生在intersex小孩一出生就馬上做決定替小孩選定一個性別,而父母的意見通常也參考醫生 的,而醫生基本上是根據小孩的陰莖長短來判斷,短於某個度數則替其做手術變為外觀是女性的小孩,反之亦然。然而這樣的處理未必是一了百了,很多小孩在長大 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越來越想成為跟自己現存性別相反的性別,於是有的長大后重新做變性手術。
誠然,在社會的污名化下,要小孩以一個intersex的身份長大,對小孩和父母來講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其實在某些文化里,intersex是一種 珍貴的存在,其地位比一般的女、男高,情況類似之前說的two-spirit。我們是否該反省一下,社會現存的那套性別二元論是否太狹隘了呢?是否該發展 多元的性別,讓每個人都能更自由地活出自己的性別?
queer:酷兒。其定義就是拒絕被定義……反正就是非主流的,可以包括各種性小眾,但最後還是不能被定義……
questioning:就是不停地質疑自己的性別、性身份、性傾向等,既是質疑也代表處於不斷的發現自己的過程中。(我個人會認為qustioning是既在質疑自己也在質疑社會上的各種既有定義)
以上的一些定義也是在不斷的變化中,而隨著社會運動的發展和更多的性小眾現身,更多的身份將呈現在社會上。主流大眾們也不必驚慌,本來世上很多事情、現象 就存在已久,只不過是大家不愿意發現不愿意承認不愿意面對而已。而我始終地相信,如果我們尊重彼此的生活方式和個人選擇,這個世界會更美好。畢竟,我們都 不愿意生活在充滿敵意的世界;而當我們發現這些所謂的“敵意”的來源,竟然只是因為生活方式與身份選擇跟自己有所不同、卻根本沒有實質上的威脅時,或許我們該 意識到:是時候敞開胸懷,何必因別人的不同讓自己難受讓別人難堪,何不讓自己和別人都活得更自由更自在呢?
以下是我對不同類別性小眾的一些理解,希望不了解的人可以有初步認識,同時歡迎專家們來討論、指正。強點一點,以下的身份并非完全獨立,而是可以有多重身份的存在。
L:lesbian:女同性戀者或女同志。指自我性別認同為女性、其愛/情/欲/性的對象為女性的人。
G:gay:男同性戀或男同志。指自我性別認同為男性、其愛/情/欲/性的對象為男性的人。
B:bisexual:雙性戀者。指其愛/情/欲/性的對象 可以是女人也可以是男人。須要注意的是雙性戀者不等於同一時間愛上女人和男人的人;相對地,雙性戀者是這次愛上某個性別的人,而下一次有可能愛上另一種性別的人 ——即其性傾向是流動的,并不固定。有某一研究顯示,雙性戀者的專一程度均高於異、同性戀者。相對單性戀(monosexual)——即絕對的同性戀和絕 對的異性戀,bisexual的現身是對情欲一元化的一種挑戰,她/他們展示了性傾向也可以是多元的,擴寬了情欲的光譜。
P:pansexual:多性戀者。這是個比較新的概念,既 是雙性戀的一種“延伸”,也是對跨性別(見下一項解釋)現身的一種重視。多性戀者,即其不會考慮愛/情/欲/性的對象的性別。那為甚麼已經有了雙性戀還要 強調一個“多”性戀呢?因為性別(無論sex或gender)并非二元,女和男之間或之外還客觀地存在更多樣化的性別種類,跨性別就是一個例子。所以可 以說多性戀的情欲對象更廣,一般來說包括了女、男、跨性別,等。
T:transgender:跨性別。跨性別是一個較“籠統”的講法,可以分為一些更細的subgroups,而這些subgroups之間可以聯系,也可以獨立出來。一般來說跨性別指自我性別認同跟出生性別不同或部分不同的人。
通過跨性別的種類能更好認識跨性別這個大群體:
transexual:變性人。指希望或正在或已經通過激素、手術等方式變為跟原生性別不同性別的人。
其包括ftm和mtf:
ftm:female to male:女變男者。
mtf:male to female:男變女者。
還有更radical一點的mtm和ftf:如mtm,他們認為自己的靈魂是男性,不過出生時以一個女性的身體裝載著男性的靈魂,而通過變性能讓他們的心、身合一。(ftf同理)
CD:cross dressed:易服者。喜歡以跟原生性別不同的性別的衣著打扮、裝扮自己,她/他們通常都認同自己的原生性別,但因為社會對性別角色的規限和制約,常常讓她/他們不能隨心打扮自己,或只能非公開化地進行這些裝扮。CD跟性傾向沒有必然的聯系,而根據統計男性的CD多為異性戀者。
transvestite: 易服癖。這是一個心理學上的名詞,被病理化,指只能通過穿著異性服裝而達到性興奮的人。定義上,transvestite和CD或transexual都 是不同的,而因為transvetite的污名化和病理化,已經幾乎不會用這詞來形容transgender或CD,大家應該逐漸形成這共識,尊重別人 的身份認同。transvestite也多為異性戀者。
drag king/drag queen:扮裝皇帝/扮裝皇后。通常指表演上的需要而在舞臺上裝扮成跟自己生理性別不同的性別角色。與CD的區別是,CD側重在生活層面上的打扮,而drag king/queen則側重在表演方面。中國戲劇里的反串也可以歸入此范疇。
另外,雖然於跨性別(transgender)可以有以上的一些分類,但一個人也可以自我認同為跨性別而不再歸類到某個subgroup里。很明顯,跨性別的存在,大大地拉闊了性別光譜。
再者,有的transexual不想被歸為transgender的保護傘下,於是我們會有LGB“TT”。
但有時候,“TT”里面的一個T也可以指two-spirit。
two-spirit:雙靈。這個名詞在華人社會甚至說亞洲社會也極少見,因為這是源自於美洲的原居民的傳統風俗文化,所以一般來說只適用於有那種文化背景的社會。
歐洲人侵略美洲大陸,除了種族屠殺的惡行外,最令人心痛的是對當地的文化侵略,以基督教為武器大肆灌輸基督教義給原居民,讓他們的傳統文化急速流失。其實,在美洲大陸的 原居民中,傳統的性別不只兩種,除了女、男外,還有第三種性別的人,而這些人的地位、特別是在該部落的宗教地位是高於女、男兩性的,她/他們憑著自身獨特 的經歷和感悟,在很多宗教儀式中都擔當著主持、與神溝通、祭祀等重要角色。這種擁有第三種性別的人,我們統稱為two-spirit。有趣的是,two- spirit不是由別人如父母或醫師來決定,而是由本人來決定,如該人某晚作了一個夢覺得自己被暗示是擁有two-spirit的性別,那么該人就可以宣 稱自己為two-spirit。通常,生理性別是男性的two-spirit會作女性化打扮,生理性別是女性的則作男性化打扮,而她/他們的伴侶的性別也 沒有確定,可以男可以女也可以同是two-spirit。
可惜,基督文化的入侵,讓這些傳統被大大壓制、毀滅。而由于後來殖民者對原居民所作的罪行有所反省,原居民也越來越被重視,two-spirit也逐漸現身社會。
intersex:陰陽人/雌雄同體者。指出生性別不能按傳 統的定義分別出女或男,通常是出生時同時具備男女的生殖器官,或生殖器官不明顯既沒有女性器官也沒有男性的。intersex的存在證明了生理性別 (sex)也是多元并非只有女男兩種性別。直到現在,很多醫生在intersex小孩一出生就馬上做決定替小孩選定一個性別,而父母的意見通常也參考醫生 的,而醫生基本上是根據小孩的陰莖長短來判斷,短於某個度數則替其做手術變為外觀是女性的小孩,反之亦然。然而這樣的處理未必是一了百了,很多小孩在長大 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越來越想成為跟自己現存性別相反的性別,於是有的長大后重新做變性手術。
誠然,在社會的污名化下,要小孩以一個intersex的身份長大,對小孩和父母來講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其實在某些文化里,intersex是一種 珍貴的存在,其地位比一般的女、男高,情況類似之前說的two-spirit。我們是否該反省一下,社會現存的那套性別二元論是否太狹隘了呢?是否該發展 多元的性別,讓每個人都能更自由地活出自己的性別?
queer:酷兒。其定義就是拒絕被定義……反正就是非主流的,可以包括各種性小眾,但最後還是不能被定義……
questioning:就是不停地質疑自己的性別、性身份、性傾向等,既是質疑也代表處於不斷的發現自己的過程中。(我個人會認為qustioning是既在質疑自己也在質疑社會上的各種既有定義)
以上的一些定義也是在不斷的變化中,而隨著社會運動的發展和更多的性小眾現身,更多的身份將呈現在社會上。主流大眾們也不必驚慌,本來世上很多事情、現象 就存在已久,只不過是大家不愿意發現不愿意承認不愿意面對而已。而我始終地相信,如果我們尊重彼此的生活方式和個人選擇,這個世界會更美好。畢竟,我們都 不愿意生活在充滿敵意的世界;而當我們發現這些所謂的“敵意”的來源,竟然只是因為生活方式與身份選擇跟自己有所不同、卻根本沒有實質上的威脅時,或許我們該 意識到:是時候敞開胸懷,何必因別人的不同讓自己難受讓別人難堪,何不讓自己和別人都活得更自由更自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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