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2, 2009
既然寫了之二——“生”=“責任”,“不生”=“不負責任”
由於“乜嘢啫” 同學回覆較長,我簡單整理下:
1. 事件中關咪不是男女關係的問題;
2. 作者所謂的“女性主義”(追求的)是男女除生理不一樣外,其他都要一樣嗎?
3. “生”是一個與生俱來的must,是責任,選擇不生的就是不負責任。同時不能用“個人的自由”為由而逃避這個責任。
4. “生”和“育”男女都有責任。
5. 如果沒人愿意負“生”的責任,人類會滅亡——所以“不生”是不負責的。“不生”導致很多問題,人口老化為其一。
6. “戰爭自由”是“自由”中不負責任的例子,可類比“不生”。
提問者保留提問內容的解釋權,我只是簡單歸納。原提問內容附在文章後。
-----------------------
我的回應:
一、
我 先嘗試回應“標題”的問題——不過解釋權還是在原作者那里。的確“關咪”表面上跟“男女”沒多大關係,不過 作者不是想說“男女關係”而是“男權”這意識形態。“男權”不等於“男人的權力”,而是說一種主流的社會思想,及在這隱性的思想下社會如何運作,規則如 何,上升到“權力關係”如何呈現的層面——所以我的讀後感裡有這一句:“ 但正正是這些「規則」,賦予了 / 規限了誰只能在哪里、在哪些時間有「發言權」,包括觀眾有何反應從而支持誰、又給誰壓力 —— 從對話的開始,或者還沒開始,就已經不會是一場平等的對話了。 ”——說的是背後臺上、臺下的權力關係,也是隱性層面的:大眾如何對待女性主義者站出來,及如何對待其發表的意見。
二、
我再嘗試回應你的問題啦,相信作者有更好的回應:
1.
如 果能弄清男尊女卑的來龍去脈,對反思今天的性別權力關係的確有所幫助,但是否能解決不平等的問題則有待商 榷。男尊女卑的社會形態有很多,不是單一的,也會隨歷史而改變——盡管可能仍舊是男尊女卑,但所用的“壓迫”形式可以不同,如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裡所 呈現的性別權力關係已經很不同。而“性別”是需要連同“階級”、“種族”等問題以歷史、文化的角度分析的,所以即使弄清了“遠古”時期的不平等來源(先假 定有“起源”吧),也不代表能處理現今社會的不平等問題——因“性別”不是“性別不平等”的唯一因素。
2.
“女性主義”的“目標”一說其實是我在讀後感裡提出的,是為了回應一些可能對“女性主義”有誤解的人;而作者原文本是想討論“性別角色”和應有“性別敏感度”。所以我是有“責任”再解釋自己所提出的“目標”。
首先,女性主義是眾數( feminismS), 流 派眾多,從實踐到理論,可以很迥異,很矛盾。但通常有個共識是女性主義發現、分析男女不平等的現象,并致力改變這些現象。先假定這“目標”是較為一致,但 各派別、各人所提出的、使用的方法卻是不盡相同。有興趣可以找本介紹女性主義的書籍一讀,如李銀河的《女性主義》。
在讀後感文裡,我用“我相信的女性主義”一詞表明我認同的,是女性主義關懷弱小、致力平等的方面。對於“平等”,我的定義是:無論人的性別、階級、種族、國籍、年齡、健殘、性傾向、職業等等如何,每個人都有同等的機會去獲取同等的社會資源。說的是“機會”而非最後出來的“結果”。
三、
對於“生”和“責任”的一些回應:
- 首先,我想說說“生理上的功能”和“責任”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不能等同,盡管某些功能在社會上被放到很高的地位。
我認為“人”是有生物性和社會性兩方面的,可以簡單說生物性是先天方面,社會性是後天形成。“生”(“懷孕”)是多數女性具備的功能,但如何看待 “ 生”則是後天的社教化加諸人身上的觀念。“責任”是在道德層面上的討論——“道德”是人的“社會性”方面,人的道德是通過後天與(人類)社會互動而建立 的。故此,若把生物性的“生”說成是女性(和男性)“自然”(與生俱來)的“責任”——其實本身已經自相矛盾了,因“責任”一詞已經有“社會性”,并非“ 自然”(與生俱來)。
所謂“ must”,已經帶有價值判斷,并非與生俱來。
2.人根本無法脫離其社會性而討論問題,即所有觀點其實也受其價值觀所影響,沒有絕對的“自然”存在,沒有單純的生物層面上的“應該”或“不應該”。
討論“生”的問題,其實都是放在人類社會“道德”層面上講的,所以需要承認自己背後的價值觀是甚麼。“人類能否繁衍下去 /人類會否滅絕”——首先要回答的是,為何“人類不能滅絕呢?”,這是一個價值觀判斷甚至宗教性的問題,而非“生物性”。
3.既然是有關“價值觀”的討論,那麼在“生”的問題上是否存在絕對的、普世的價值觀呢?沒有,否則我們也不用在此討論下去,政府也不用煩惱各種有關“生 ”或“不生”的問題;回歸個人層面上,的確存在一定數量不選擇“生”的人(不論性別)。這是“價值觀之爭”,不是“絕對的道德”方面的問題。
4. “自由”也是一種“道德”。每個人都有在不損害別人自由的情況下去追求自己的自由的權利。選擇“不生”,沒有損害社會上其他人的“自由”;但用“責任”來規限人去“生”(哪怕這“規限”只是思想上的而非行動上的),則是妨礙了“人”的自由。
“責任”,這是對誰負的責任呢?
對人類——既然有部分人類都認為“生”不是責任,既然不是“共識”,那麼這不過是對某部分人類負的責任罷了?用權力的角度看,是哪些人有權代表“人類”的“責任”發言呢?
對社會——人口爆棚的社會,“不生”似乎才是“責任”。沒有必然的社會“責任”,而要視乎社會的環境和文化。
5. 生育與否的自由跟“戰爭自由”不能等同。後者損害了別人追求自由的權利,但前者只是個人的自由,跟旁人無關。
6. 夸張了不想生的人的人數了。人類社會還沒到“因人少”而滅絕的地步,反而應擔心人數過多而資源消耗過快,環境污染嚴重而對後代影響深遠——這些問題更為嚴峻呢。
人口老化問題也絕對不只是因為少生,很重要的因素是因為醫療改善很大,人的生活質量提高了很多,即人長命了很多——才一百多年前,中國平均壽命是三十來歲。如果把人口老化全歸咎於某些不愿意“生”的人——實在不公平。
人口老化問題不是單純靠“多生”能解決。即使鼓勵多生,那麼中間年齡層的人將會面臨的壓力就更大。這是全社會的問題,不是把責任推在某些人(而且相對主流來說還是少數的人)身上就可以解決。
------------------------------
“乜嘢啫” 原回應和提問全文:
好长,不过还是看完了。很佩服作者的勇气和理想。
首先一个疑问,感觉标题还是有误导。关麦不是因为男女问题啊,如果是一位男性提出同样的问题,也会有同样的遭遇。
然后2l回应的内容还是挺有道理了,1l的帖比较乱。
个人感觉现在某些方面女性的地位是高过男性的。一直想知道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是如何形成的,我估计清楚了这个,现在的矛盾也是迎刃而解。不知道作者所谓的 【女性主义】是不是为了这个目标:男女除了生理区别之外,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为,既然有了生理差别,那就会产生其他很多方面的差别。用文中的例 子,关于生孩子。明显生孩子不是一个人的事,怎么会变成只是女人的责任?但貌似作者认为这个对女人来讲也不是责任?那我很想知道作者认为女人究竟有什么责 任,或者说人有没有责任。生物的定义就有一条是能够复制/繁衍,这个是自然规律,也是每个人的【责任】。不过这个【责任】不是说每个人都要有小孩,关键是 人类本身能不能繁衍下去。如果人太多,将会导致全人类灭绝,那显然是少生对人类有利。一般情况下,生小孩都是对全人类有利的,所以人就应该生小孩。虽然你 不生(不论男女),没有任何力量会强迫你,但你却逃避了责任,而理由是这是我的自由。在这一方面,其实人没有自由,因为你不生小孩,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社会 不利的(虽然一点都不明显),就好比你没有破坏环境的自由,或者说本来有破坏环境的自由,但被责任剥夺了。
不过说【只有女性可以生】的时候,这里的生的定义有点不同,指的是怀孕,这个只有女性能办到。而我上文中的生指的是创造一个新生命,需要男女双方。对人类 来讲,生小孩是与生俱来的,是【must】,是生理上固有的;也是对社会有贡献的,对全人类有贡献的,是一种责任。所以不论男女,用自由的理论来支持不生 小孩的行为是可耻的,这个自由是伪自由,是一种自私的、不负责任的自由,是一种无限放大的自由。如果允许这种自由,当相当数量的人都决定不生小孩的时候, 人类也就会灭绝。那么多数派再一次强奸了少数派(不是绝对的多少),人类是否要自杀决定在部分人手中,那另一部分的人的自由是不是被剥夺了?
所以在我看来,相信宗教是自由,某些宗教要求不能生育是错误的,尼姑、修女、神父、和尚等等不生育这种行为本身是不负责任的,但并不是那些人主观的因为生 育是自由而不生育(他们也不认为生育是自由,认为生育是不应该的),问题出在宗教的教义、教规上。现在存在大量不生育的人,并不代表这就是合理的。就好像 现在小规模的战争在发生,也有人认为要不要战争是每个人的自由,世界大战就是太多国家行驶这种自由,不负责任了。不过战争的后果显而易见,大家有所共识, 所以不发动战争是一种责任;不生育的后果没那么明显(老龄化算是一个吧,我不肯定),所以就有人认为这个没有责任,进而就是一种自由。
(靠,想睡觉了,简短的写完吧。本来还想到富翁捐献社会的自由问题),上面乱七八糟写的就是生育是对男女来说都是一种责任,没有自由。而只有女性能怀孕, 所以也许女性就会承担多一些责任在这一方面。进而得出现在社会部分男女差别是由生理原因引发的。当然纯粹的因为男女这两个字就差别待遇是不对的,而事实上 现在在这一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很多了,但【个人感觉】现在的女权运动是只要男女状况不一样,就要求立法什么什么的,而且还不是绝对平等,反而女性的状况好过 男性(其实个人观点是,谁多谁少无所谓,只要不是被压迫就行了)。要分析过不是因为生理原因,而完全是社会弊病才有修改的必要。如果只是拿自由说事儿,是 强词夺理。比如一个争论焦点就是生育孩子的问题,育是双方的责任,但生却是女性责任更多(其实男性在过程中也会有很多付出,不过一般都被忽略?)。用自由 来支持或者反对上面的观点是我坚决不赞同的(貌似原文作者用到了,所以我反对作者的这一部分)。
既然寫了之一——教育與性別&女性幸福說
話說難得winnie制造了這麼好的契機去討論“生育”問題和“女性主義”的問題,而放在mua論壇後又的確有朋友會認真回覆,所以我也花了點時間去回應。發現自己挺享受用文字“辯論”性/別議題的。難得在申請mphil的折磨裡喘口氣,玩玩呢~~
因為難得寫這麼長,所以就放在自己的blog裡了,或者有更多的討論。或者請各位女性寫寫自己的“幸福”——是否不結婚就多數會感到不幸福呢?
--------------------
熱血一丁的問題:
hester. 我有一個問題:
在香港,以前的中學派位是男女分開排名的。男女比例基本上是1:1。
很自然,很多明明成績比男生優秀的女生無法進入好的中學。然後可能是由於,
中學科目的原因,最終進入大學的男生是多點的。
這種歧視性做法被轟後,改成了男女一起排名,結果就是,名校裏女生明顯多於男生,
最終結果就是今天的局面,女大學生多於男大學生。
女性主義一直追求的幸福是一種與男性平等的地位。然而,他們如今他們的地位不是與男性平等了,而是高於男性了。
香港女性單身率不斷上升,認識的女性當中, 不少是高齡單身,有些甚至一次也沒有戀愛過,因爲他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對象。合適的對象有什麽要求,女性們說: 不是看不起沒讀大學的男性,而是覺得和他們沒有共同話題。 言外之意其實就是大家不是一個層次上的人。
雖説嫁出去的女人不一定獲得幸福,但是嫁不出的女性大多不會覺得幸福...
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卻嫁不出去的女人幸福,還是沒有高等教育卻有個家庭的女人幸福?
-----------------------
我(hester)的回應:
關於教育那里你問得很好呢!(我想先提一點,現在香港男女比例也是女多男少,如果按這個比例來算大學入學性別比例,可能會清晰點。)
關於大學女生多於男生,導致這個改變并非單純只因“排名”方法的改變。
1.
追溯歷史的話,在 80年代或前,這個“排名”方法其實一直是男女一起排的,但為何 80年代中後教育局會“暗中”改變這“排名”方式呢——說是“暗中”,因為一直到 98年才有一些家長因女兒明明比同班男生成績好,但最後卻去了差的中學,男生卻可去最好的,於是上告平等機會委員會,一直到這個世紀初才恢復“男女一起排名”的方法。
原因是在 80年代前,女性讀書的機會比男性少很多(正如 winnie周 會提到的,那是真事),香港經濟還沒“騰飛”,草根階層的家庭居多,讀書的機會都給家里的男孩,女孩一早就外出打工成為家里主要的勞動力。到後來因為香港 經濟提升了,而政府又有“強迫教育”(類似我們九年義務教育)的政策,能讀上書的女孩多了很多,於是男孩的“競爭者”突然劇增。教育局在 80年代中已經看到這個“苗頭”,於是把小學升中的政策改為男女分開,以保證男生不受“威脅”。
2.
站在平等的立場,當你或你的孩子成績明明比一些孩子好,但考上的學校反而更差——而這僅僅是因為孩子的“性別”不同而造成的——這就是性別歧視了。用自由主義的觀點,每個人都應該有同等的機會 access社會資源,從而使得階級的流動成為可能。 這也是“平等”的定義,強調的是“機會”,而非使得每個人都絕對相同——那叫“相等”而非“平等”。
3.
社會上越來越關注女生超過男生,形成“男生失利”的一些論述,即使是內地,在 90年 代一些地區出現第一個女理科狀元時,報章也開始“恐慌”起來,教育專家也站出來講話,要改變教育模式否則便宜了“女生”(因認為女生只懂得死讀書,只會刻 苦)。這些論述的背後,我會認為就是“男權”的思維模式了:它不會因為有女生迎頭趕上男生而歡喜,不會因為女生取得的成績而感到快樂——相反地只看到男生 受到“威脅”,只看到好像“原本屬於”男生的資源被女生“奪取”了
可是這些論述忽略了甚麼呢?它忽略了教育裡面的階級性:底下層的男生和女生。它只關注成績上層的學生比例,卻忽略了下層甚至沒能讀上書的人。 可以說,這些是較為“中產”的論述。
也忽略了教育裡的性別分野——不同學科參與的性別比例——調查表明,預科的女生選擇理工科的比例有上升,但相反的男生選擇文科的比例卻依舊沒多大改變——這些預科選擇也直接關係將來升讀大學的科目和性別收生比例。
4.
香 港教育裡“女性地位高於男性”是不成立的。支持這觀點的不過是中一名校和大學入學的性別比例。但正如之前說 的,大學各科目裡的性別比例如何(特別是屬於“中產”職業的醫生、律師、工程師等),在課堂內外男女生受老師關注的程度如何,有否隱性的鼓勵或打擊了某性 別學生學習某些科目的熱情,等等。還有,越高等的教育,男生是越多的,如碩士、博士。
而在教育機構,擔任要職的多是男性,看看大學的教授和高級行政人員就知道了。所謂的“平等”甚至“超越”一說,是否真的實現了呢?值得深思。
(以上參考蔡寶瓊教授的《教育:回歸社會脈絡的討論》,2003)
--------------------------------
教育之外的男女“平等”或女“超越”男的說法的一些回應:
1.
教育外男女就更不平等了。 越高級的行政人員,女性比例越少——當然這情況已慢慢改變,但還沒到“平等”或“超越”一說。
2.
至於“單身”的問題,我會反問為何男性的單身者就不是“問題”,而女性的“單身”就等於“嫁不出”(暗含沒人要的意味)就成為一個“問題”呢?為何“單身”就不能是個人的人生選擇呢?我也認識不少女性,的確不覺得沒結婚是問題,而她們是有意識的選擇獨身的。 個人來說不覺得她們有何不“幸福”。
在 以前的社會,或許女性嫁不出就等於不幸福——除了情感外,還因為當時女性是不能擁有獨立的財產,更沒有受教 育權和外出工作的權利。但現今社會給女性的選擇權大了、多了,既然除了結婚外還有別的選擇,那自然選擇過不同生活的人就漸漸多起來。面對這些現象,也不能 再用“嫁不出 =不幸福”的等式了——因為社會已經改變,并在不斷改變中,人的認識、意識會改變,無論甚麼性別的人。
而且這問題的預設似乎是所有女性都是異性戀者(學術點就會說這是異性戀中心的思想——不過忽略它吧),其實同性戀和雙性戀的女性是不少的,對於選擇過同性戀愛情生活的女性,總不能說她們“嫁不出”吧,也不能說因此她們就不幸福吧。
最 後,到底哪種女性比較幸福,那是每個女性的人生選擇和個人感受,絕對不能一概而論,也不能用“男權”的思維 代替每個女人去思考何為“幸福”。我只能說,對於女性來說,“幸福”的定義已經不只有(或不是)“婚姻”或“愛情”了,女性可以全投入在事業而感到“幸福 ”,可以全投入研究而感到“幸福”……而當女性所受到的教育越多,她的選擇自由度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