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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10, 2008

queer theory and culture的論文:淺探香港同運與酷兒理論觸碰的契機

上學期queer的學期論文。本來想過寫哥哥的熱情演唱會,寫其如何通過表演、服裝、打扮等顛覆性別,不過經過提綱被打回頭後,發現自己其實是沒能力去寫的,因為藝術、表演等的確不是我在行的。而同時我在上地獄的課,對香港同運的認識也加深了,聽了Day Wong那節課後,突然發現我的queer論文可以寫香港同運,於是嘗試再交了另一份提綱給阿Sam老師。等了兩個星期,戰戰兢兢之下收到老師的回復,說fine,說just go ahead!

於是就開始小心翼翼地寫這論文了……

其實我對香港同運的認識還是不足的,所以難免會有差錯,里面的一些觀點也不知道正確與否,而且總覺得自己寫得有點“樂觀”……

anyway,我想可以把這文當作是地獄的畢業論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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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論文

課程: CRS2036 酷兒理論與文化

講師:Sam Chan

題目:

淺探香港同運與酷兒理論觸碰的契機


學生: Chen Wenyan

學號:05XXXXXX

提交日期:17/12/07



淺探香港同運與酷兒理論觸碰的契機[1]

本文希望從香港同運的發展歷史和現狀及本地的特色,探討本土同運在哪些方面可運用酷兒理論(queer theories)去開展一些策略,來擴充同運的內容和範圍。

第一部分:香港同運簡史[2]及本土特點

香港同運可追溯到70年代,當時肛交仍然是嚴重的刑事罪行,而那時已經有爭取非刑事化的簡單社會運動[3]。小曹在其文章中也引述金佩瑋的說法:「在1974年已經有了第一個倡議女同性戀主義的本地團體」[4]。

80年代至91年同運的焦點是爭取非刑事化,幾個地下同運組織醞釀誕生,如十分一會,為以後的同運發展打下組織基礎。同時一些「抗爭運動」開始半公開化,如88年的「城市論壇」,一些同性戀者在場外的車裏「匿名」通過擴音廣播與場內的講者爭辯非刑事化的話題。與同性戀有關的文化產物也應運而生,如「同志電影節」、組織自資的一些刊物等。反觀這期間的同志運動,多是由留洋回歸的同志領導和組織,較中產化,這種特點一直影響到90年代的同運發展。須要留意的是,法律對女女性行為從來都避而不談,是造成女同性戀者隱性化的原因之一。

在肛交非刑事化後,90年代的同志組織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各具特色。此時的同運傾向於融入社會主流,努力證明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無疑,對社會同樣有貢獻——此策略目的是爭取同性戀者擁有跟異性戀一樣的權利,黃結梅認為這是「公民資格時刻」(the moment of citizenship),嘗試用「公民權」的概念改善同性戀者的處境,但與此同時卻排斥了一些更邊緣的個人和群體,例如靠拿綜援生活的同志[5]。此間的同運也較為忽略女同志的聲音,如98華人同志交流大會中產生男女同志的一些矛盾[6];而一些婦運界的人開始關注女性的性自主權及群體內部的性傾向差異,從而成立「姊妹同志」來開闊女性的情欲空間——可視為同運與婦運的結合,與女性主義碰觸的一個時機;而女性主義為同運帶來多元化的思考[7],反思自身的不足。

二千年前後,隨著「香港彩虹」的成立,同運開始關注同志社群的低下階層和更邊緣的群體,也開始嘗試進行「過激」的行動去反主流的壓迫,不再遵循之前「營造健康形象」之類的融入主流的策略——黃結梅認為這是香港同運的「逾越顛覆時刻」(the moment of transgression)。之後同運也開始連同其他社會運動進行公民抗命,爭取社運的資源。隨著明光社等反同組織的興起,公開打壓同志,使得同志社群內部有了進一步的凝聚,既各具特色也彼此扶持,也誕生了新的團體,如女同學社關注性/別研究,通過工作坊等一些教育活動開闊性的文化和空間,我認為可視為是同運在文化、教育層面上的「逾越顛覆時刻」。與此同時,對「公民權」的爭取也沒有停止,如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和家暴條例[8]包括同性戀者。

此外,同志團體開始關注其他性小眾社群,如性工作者和跨性別人士,探索與其結盟的可能性。

歸納起來,香港同運從中產化轉化為平民化,從外國化轉向本土化,從排斥更邊緣的性小眾到嘗試聯合其他一些性小眾,從單一化趨向多元化發展,共存著「公民資格時刻」和「逾越顛覆時刻」;而「逾越顛覆時刻」的到來,也開辟了本土同運與酷兒理論觸碰的契機。

第二部分:探討采取較激進的行動反主流的可能性

「香港彩虹」於98年成立,服務被主流同志社群邊緣化的同性戀者,如關注患愛滋病的同志;而其下開設「彩虹行動」,致力同志平權運動,多用遊行、示威等方式進行抗爭,多與其他社運組織結連,互相支持。盡管從目的(平權)上來看「彩虹行動」,可能指向「公民資格時刻」,但從其行動的特點和強度上,我們可以看出不少對主流的顛覆作為。

01年8月,「彩虹行動」成員抗議警方打擊SM派對,覺得這是針對性小眾的雙重標準執法,在發動請愿遊行期間打扮成SM的黑皮褸和綁鐵鏈形象,高喊「抗議警方雙重標準!」、「要性高潮不要警方騷擾!」、「警方欺壓性小眾!」 等口號,甚至把一名示威者綁在警局門口,發出呻吟的叫聲來「挑釁」警方。

是此行動,「彩虹行動」關注點在「性小眾」而模糊了「同性戀」的身份,關注性權而不局限於性身份。和以前同運「排他」和努力營造健康形象相比,很明顯這次行動逾越了社群主流的「期望」,反正常化 (anti-normalization),運用後現代身份認同政治(post-identity politics)的策略。拒絕主流是因為不想再落入異性戀霸權模式的鉗制,後現代身份認同政治是希望弱化政治身份,以免排斥更邊緣的社群。這表明同運開始探尋抗拒融入主流的可能性,開始意識到異性戀霸權對性的規範和壓迫是同志受壓迫和被邊緣化的根源。另外,當「彩虹行動」成員被捕時,有一些社運團體去聲援,如爭取居港權組織等,反映出同運開始與社運連結,為以後彼此的合作打下基礎。

02年8月,因為不滿《公教報》對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的立場,「香港彩虹」和「青年公社」闖入香港天主教聖母無原罪主教堂示威。此事件帶來很大的社會反響,而多數人無論社群內外都不太支持這次激進的示威行動,認為示威者侵害了別人的宗教自由;不少同志組織也公開批評,并認為這次「過激」行動對同志努力塑造的「溫和」形象有很大的沖擊。

出現這些批評的原因,除了當時同運策略還傾向於爭取「公民權」外,我們也不能抽離香港的社會文化。那時香港市民普遍不能接受過激的社會行動,相對於西方社會甚至臺灣來說,香港的本土運動相對「溫和」,所以過激的同志平權行動很難被普通大眾接受;而且還會讓反同人士有機可乘,趁此激發普羅對同志/同運的反感——可能會造成反效果。但隨著香港民主空間縮窄,市民民主意識越益加強,如03年的七一大遊行[9]可看出部分市民對公民抗命的認同感加深,可以在此時機在「民主」的「保護傘」下進行「過激」一點的同運行動,使得有更大的空間和更多的行動可能性讓同運去鬆動主流的固有異性戀模式。

第三部分:探討同運與社運、婦運合作的發展空間

之前探討的激進行動,都有一些社運團體、學運團體表示支持甚至參與其中。在此基礎上,近年同運和其他社運、民運團體聯繫越益緊密,而且一些活躍的同運搞手也積極投身社運的工作,使得同志議題能帶入社運中,成為社運的一個議程,如05年七一大遊行安排同志與基層婦女帶隊頭。某種意義上,同運中爭取平權的方向算是社運的一部分,都是爭取公民社會裏每個人都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而社會的民主意識越強,同性戀者爭取平權的空間就越闊。

而且,香港的同運資源(包括人力和物力)并不充足:社群內部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源讓同運組織進行大型的活動或行動;本地與同志有關的商機不足(可比較臺灣今年的同志遊行,能爭取不少商家的贊助,使活動的規模更大);此外,同志組織申請政府的資助更是阻礙重重,諷刺的是政府還曾批了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給反同組織明光社去印製暗示「同性戀者有病」的小冊子,相反,對同志團體的資助則設立諸多要求,而「淫審處」那模糊不清的標準也使一些計劃面臨被投訴的可能[10]。此時與社運結盟,則能爭取到一些社運資源。如民間電臺會安排關於同志話題的電臺節目,讓同志有發聲渠道,也凝聚更多的人,My Radio的《搞乜鬼同志運動》,從05年至今已經做了百多集;又如IDAHO[11]的舉辦也得到不少非同志組織的人力、物力支持。而同時,很多社運界的行動,都活躍著同志的身影,從義工到組織者都有同志“滲透”其中;同運搞手也能從社運的行動中學習一些抗爭的技巧。可見兩者彼此的支持已經日趨成熟,借助社運的力量,或許是香港同運的一個主要方向。

借助社運爭取平權,可以看作「公民資格時刻」,但與此同時,也是「逾越顛覆時刻」的契機。正如同志融入社運界,不少社運界的朋友也「滲透」進某些與同志有關的行動中。如之前提及的IDAHO,就有關注基層的宗教團體[12]、婦女組織[13]支持和參與;《同志.戀人》被廣管局強烈勸諭後,馬上有非同志團體表示聲援,在上訴立法局當天,共23個團體(包括同志與非同志組織)發言表達反對廣管局的裁決和對同性戀者的歧視。這時的同運已經開始模糊化了參與者、支持者的性身份,呈現打破「同運一定是非異性戀者才參與」的主流觀點的可能。我以為,借此機會,可以更進一步邀請社運界人士組織一些同志運動(或活動),而不是在有需要時才以協助者、支持者身份出現,這使「同運」的定義無論在組織還是參與的層面都有一個顛覆,開闊聯合更多力量的契機。因此,在與社運的合作上,本地同運可同時爭取「公民資格」和實現「逾越顛覆」。

此外,在關注婦女的主流團體中,比較欠缺性傾向的觀點。之前所說的90年代婦運界的一些組織者創辦了女同志組織,讓二者有了結合的契機;但後來同運與婦運的關系漸漸脫離,自立成家。女性和同性戀者同樣是受到異性戀霸權的壓迫,異性戀體制是婦女受性/別壓迫的根源,故面對共同的「敵人」,二者聯合反抗是有可能性的。小曹甚至提出「婦女運動就是同志運動」的觀點,強調二者有極大合作空間和共同目標[14],但必須讓婦運(和同運)察覺這種的聯繫的可能性和重要性。現時,家暴條例的修訂或許能提供一個契機,把性傾向議題重新帶回婦運中。

第四部分:探討同運組織的多元趨勢

04、05年後,明光社等反同組織興起[15],更進一步公開打壓同志空間。但正如Foucault所言「哪裏有權力,哪裏就有反抗」,同運在哪裏受到較大的壓力,就在那處產生更大的抗衡力度。05年維護家庭聯盟發起「一人一信」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明光社隨後在免費報紙AM730刊登四格漫畫廣告,醜化同性戀者,扭曲反歧視法的內容。這些舉動引起同志組織的強烈不滿,而此時正值國際不再恐同日的到來,於是在短短的兩個星期內籌備好,發起IDAHO遊行反對歧視,共有三百多人參與。此舉除了讓社會聽見同性戀者的訴求和發聲、主動反擊反同勢力外,也讓社群有了凝聚,讓一些同性戀者感到「出櫃」(盡管可能只是在某個特定時刻的「出櫃」)帶來的「釋放」。

受到反同勢力的進攻,也讓同運開始意識到,除了在爭取平權方面的努力,也須關注文化、教育的層面。主流社會對性的污名化,異性戀制度的壓迫,才是那些打壓事件的幕後黑手。因而主動拆解異性戀霸權的意識形態開始成為同運的關注點。05年成立的女同學社,正是主力性/別研究,在網絡上收集、發表文章,舉辦工作坊等活動,開闊性的文化、空間。如06年底舉辦「你們看我們看自己:同志創作展」,既是給予同志社群內一個表達內心感受的空間,也通過對外的展覽、講座等讓大眾聆聽同志的聲音,開闊了大眾對性的想象和接受能力。Gayle Rubin在描述性的分層中指出,性愛模式存在階級化,分「好的性」與「不好的性」,越低級的性愛模式越受壓迫,而異性戀一夫一妻間為生殖進行的純潔性交則是最高等級的性階層。同運要反抗性壓迫,可從消除各個性階層之間的壁壘著手,摧毀性壓迫體制,才能推動情欲的多元和開放。

此外,不同組織之間開始探索一種各具特色但又彼此扶持的關系。雖然一些九十年代的同志組織已經不復存在,但現存的組織還是有其根基和生命力。這些組織各有特色,關注不同的領域、關懷不同的群體。如女同學社注重開闊性的文化和空間,基恩之家關懷基督徒同志,香港彩虹開設朋輩熱線和關心愛滋議題,香港女同盟會組織女同志的一些日常聚會和做一些出版的工作[16]……在一些活動中,團體間會互相支持,頗有「資源共享」的意味,如女同學社舉辦的工作坊會邀請女同盟的幹事參加主持;在爭取平權的議題上,各團體更表現出合作性,如「同志戀人」事件發生時,各同志組織都主動從不同途徑聲援,如組織聯署,通過網絡等各種途徑譴責廣管局。

第五部分:與其他性小眾合作的空間

由於近年反同團體的打壓越益明顯,同運意識到拆解性壓迫體制的重要性,開始爭取和其他邊緣性小眾的結盟,如和性工作者、跨性別社群的聯結。

例如,紫藤舉辦的「水乳交融性工作坊」會邀請同志來主持某些活動,而其舉辦的活動也歡迎不同性傾向人士參加。在網絡電臺節目《搞乜鬼同志運動》中,每月都會有一集專門給紫藤主講關注性工作的內容,讓紫藤代表的女性性工作者有發聲的空間。女同盟今年年初舉辦的「跨性別工作坊」開設兩個班,分別讓想認識跨性別的外界人士對該社群有初步認識和讓跨性別人士有分享、探討性別認同的機會。這些活動都有部分是對公眾開放,這樣在關注某個社群的同時,也開拓了大眾的性觀念。同運或者說是性小眾運動開始關注大眾的「性教育」而不再局限在小眾內部,開始從改變「大眾」固有的性觀念入手去鬆動異性戀體制。

現時從爭取性工作者去污名化著手可以讓公眾對「性」逐漸有開放的態度,從而爭取對「性」的去污名化。卡維波[17]指出「臺灣酷兒性革命的三個戰略高地」其一是「性工作的除罪化、尊民化、自然化」,他把性勞動比作無產階級的勞動,現代家庭制比作資本主義,認為「性勞動的普遍有酬,……亦將帶來瓦解現代家庭制度的矛盾力量」,「而現代一夫一妻家庭制的瓦解則是酷兒的首要運動目標」[18]。對應香港的現況,爭取性工作者在法律上的平等對待,讓公眾接受性工作也是普通工作一種,正是紫藤等關注性工作者的團體積極推行的策略;而同運也在某種程度上支持著性工作的「自然化」運動。

同運對跨性別群體的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如《搞乜鬼同志運動》每月有一次是專門講跨性別的話題,其關注的主體有變性者、易服者、扮裝者等;在民政事務局的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下誕生的有關認識變性人士的免費派發光碟《蛻變》,正是由姊妹同志製作。可以看出,同志團體和跨性別有較好的合作基礎,而在香港現時跨性別組織還較少且資源不太充足的情況下,在跨性別現身度極低的情況下,同志團體能讓他們有發展的空間。讓公眾認識跨性別人士,能擴闊性別的限制,打破性別二元論的神話。如果性別也不再局限在非男即女的前設下,那麼性傾向也逐漸失去傳統的限制。對於跨性別政治,主流有兩種取向:Either/Or,指完全成為另一性別的跨性別需求;Both/Neither,指拒絕被局限在性別二分框架的跨性別狀態[19]。對於香港的狀況,跨性別主體(尤其指變性/希望變性的人士)可運用Either/Or策略去爭取醫療、法律等制度上的保障,而運用Both/Neither策略讓跨性別人士現身,抗拒性別二分的壓迫,拉闊主流社會的性別光譜。

此外,我覺得有一個議題是同運一直比較忽略的——「雙性戀」[20]。可以說雙性戀者在香港是很隱性的人群。除了公眾對雙性戀認識很膚淺外(例如常常誤把同一時間喜歡男人和女人的人等同雙性戀者),連雙性戀者本身對“雙性情欲”的認知也不太深。因為雙性戀的特殊性,人們常常只看到他們在某個時刻的戀愛對象的性別,從而認定(或自我認同)為同/異性戀者,而忽略雙性戀者在同/異間游走的過程。雙性戀者的現身,讓大眾看到性傾向可以是一個流動的過程,而非固定不變的,從而能開拓更寬廣的情欲空間。寧應斌認為,雙性戀「同時顛覆了異/同性戀」,「典型地呈現了性認同的流動」,「男女性別的區分也會被模糊化」;他認為雙性戀并沒因其異性戀部分而較少地受壓迫,雙性戀正是被「單性戀霸權」壓迫著,而對「單性戀霸權」的批判是對父權和異性戀霸權批判的不可缺少的環節。[21]

Kenneth Allan在解釋同性戀是一種顛覆時,說到同性戀是一個開放的不斷被重寫的領域,并沒有權威可以去模仿,沒有社會規範可以引用,故可以「操演同性戀或酷兒去顛覆權威和保持身體的不確定和接受各樣的可能性」(筆者譯)[22] 。這論述放在本地,在剛起步的跨性別運動或還沒受重視的雙性戀上,可以認為跨性別或雙性戀比同性戀更沒有一個「規範」去遵循(本地同運發展有一定的歷史,因某些策略難免對同性戀的論述製造過一些主流的標準),相對地他們具有更大的顛覆性(subversive)和創造性(creative)。在跨性別和雙性戀身上,可以讓大眾認識到性別的多元化和情欲的多元化,可以作為文化運動的方向,動搖主流的性/別制度,動搖異性戀體制的根基。

第六部分:小結

正如小曹觀察到,香港同運的發展仍然會徘徊在循規和出軌之間,同運不安於融入主流,而傾向於「具有高度政治意味的文化運動」[23]。而在回顧同運近年的發展,「公民資格時刻」和「顛覆逾越時刻」可以共存,在探索「過激」的抗爭行動和與社運、婦運合作的過程中,模糊化了同運的性身份認同從而可擴張同運的發展空間。同志組織的多元化和與其他性小眾聯合的策略中,酷兒政治能讓同運不斷反思自身的不足,反省有否忽略、排斥了更邊緣更隱性的社群,警惕身份認同政治帶來的局限性和融入主流時可能帶來的危機。同運的多元發展,有利於從更多方面鬆動異性戀體制,營造一個更廣闊的空間讓各性小眾社群按自身的不同特性去顛覆主流的性價值觀。



[1] 「同運」(「同志運動」的簡稱)在全文基本上指同性戀者為核心成員、為爭取同性戀者權益、權利而進行 的一些行動、運動;但文章正是要探討這「傳統同運」與其他性小眾和社運合作、聯合的可能,從而開闊「同運」的可能性,擴大「同運」的範圍,不再局限於只是「同性戀者」的平權運動。

近年香港同運已經開始關注同性戀以外的性小眾群體,嘗試一些聯合的可能,特別是2000年後。所以香港「同運」的含義也正在不斷探索、變化中,比較難去框定一個準確的「香港同運」的定義。

[2] 部分內容從香港女同盟開辦的工作坊「同運地獄教室」介紹的香港同運歷史總結得出。相關筆記可參考網頁:http://www.slideshare.net/cybercoffee/queer-movement-history/1

[3] 如香港藝術中心總經理鄧禮勤及其妻於78年在南華早報刊登公開信;79年6月收集簽名建議政府廢除同性戀法例。

[4] 小曹,《徘徊在循規與出軌的同志運動——兼論同運與婦女/女性主義運動的觸碰》。頁4。

[5] Wong, Day. 2004. “Post-identity politics and anti-normalization: (Homo)sexual rights movement”, in Agnes S Ku and N.Pun (eds.), Remaking Citizenship in Hong Kong: Community, Nation and the Global City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195-241.

[6] 當年大會對傳媒表示沒有女同志的參與而觸怒女同志組織,大會策劃或組織上都忽略女同志的存在,反應出社群內的父權意識和性別歧視。

[7] 小曹,《徘徊在循規與出軌的同志運動——兼論同運與婦女/女性主義運動的觸碰》。

[8] 香港政府將修訂《家庭暴力條例》,擴大條例的保護范圍,是此修訂并沒有考慮包括同性伴侶在內,理據為「涉及社會倫理道德的課題」。

[9] 03年七一大遊行以「反23條」作為整個運動的動員旗幟,而出席的很多團體也各自表達其訴求,共50萬人參與。

[10] 如今年“中大學生報事件”發生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使淫審處(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審裁標準再度受質疑。女同學社舉辦的「同志創作展」也曾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今年女同盟在出版《女女安全性行為求生手冊》考慮到被投訴的可能,承認進行了自我審查,按條規把小冊子封進膠袋。

[11] 指國際不再恐同日(香港區)遊行,反對性傾向歧視為主題。下同。

[12] 如香港基督徒學會。

[13] 如新婦女協進會。

[14] 小曹,《徘徊在循規與出軌的同志運動——兼論同運與婦女/女性主義運動的觸碰》,頁7。

[15] 如維護家庭聯盟、香港性文化學會、新造的人等。

[16] 如04年出版的「她們的女情印記」小冊子,今年的「女女安全性行為求生手冊」。

[17] 寧應斌筆名。

[18] 卡維波:《什麼是酷兒?》,載於何春蕤 (總編):《性/別研究第三、四期合刊〈酷兒:理論與政治專號(臺北: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1998),頁32-46。

[19] Roen, Katrina. 2001. “Either/or" and "both/neither": Discursive tensions in transgender politics”. In Sighs: Journal of Women in Culture and Society, Vol 27, No.2, 501 – 522.

[20] 雖然2000年香港曾有《雙性情欲》出版,但此前和此後雙性戀都仍然處於隱性狀態,學術上也缺乏關注。

[21] 寧應斌。<單性戀/雙性戀>,《性無需道德:性倫理與性批判》。臺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7,頁80-82。(原載於1996年4月29日《聯合報》副刊。)

[22] Kenneth Allan. 2006. Contemporary Social and Sociological Theory: Visualizing Social Worlds. Ch 18. Materializing Sex and Queer Theory.

[23] 小曹,《徘徊在循規與出軌的同志運動——兼論同運與婦女/女性主義運動的觸碰》,頁12。


參考文章:

小曹,《徘徊在循規與出軌的同志運動——兼論同運與婦女/女性主義運動的觸碰》。

卡維波:《什麼是酷兒?》,載於何春蕤 (總編):《性/別研究第三、四期合刊〈酷兒:理論與政治專號〉,(臺北: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1998),頁32-46。

寧應斌。<單性戀/雙性戀>,《性無需道德:性倫理與性批判》。臺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7,頁80-82。

遊靜編,2006, 《性政治》。

Gayle S. Rubin, ‘Thinking Sex: Notes for a Radical Theory of the Politics of Sexuality,’ in The Lesbian and Gay Studies Reader, eds. Abelove, Henry, Michele Aina Barale and David M. Halperin. London: Routledge, 1993, pp. 3-45.

Kenneth Allan. 2006. Contemporary Social and Sociological Theory: Visualizing Social Worlds. Ch 18. Materializing Sex and Queer Theory.

Roen, Katrina. 2001. “Either/or" and "both/neither": Discursive tensions in transgender politics”. In Sighs: Journal of Women in Culture and Society, Vol 27, No.2, 501 – 522.

Stein, Arlene. 1997. Sex after Sexuality: From Sexology to Post-Structuralism. In Owen, David (ed.) Sociology after Postmodernism, pp. 158 – 172.

Wong, Day. 2004. “Post-identity politics and anti-normalization: (Homo)sexual rights movement”, in Agnes S Ku and N.Pun (eds.), Remaking Citizenship in Hong Kong: Community, Nation and the Global City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195-241.

Wong, Day. 2007. “Hybridization and Hong Kong's Anti-Homophobia Parades”, Inter-Asia Culture Studies,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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